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涉及的本地立法工作全面完成!随着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审议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爱国者治港”新秩序正式得以确立,香港迎来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的崭新时代。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7日说:“香港国安法去年6月30日实施后,有效地恢复了社会稳定;今天通过的条例草案,确保香港的政治体制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是另一个里程碑。这两项关键措施充分显示中央政府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亦对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至为重要。”
当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以40票赞成、2票反对,三读通过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建议修订8项主体法例及24项附属法例,旨在以本地立法方式,落实全国人大相关决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条例将于5月31日刊宪生效。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在立法会发言时表示,这部长达600页的条例草案,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的基本原则,完全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内容,“可以说是为实施二十多年的特区选举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检视和制度完善”。
自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起,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工作便正式拉开大幕。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系统修改和完善。
特区政府争分夺秒,4月13日将条例草案刊宪,4月14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特区立法会迅速行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4月17日召开首次会议,对条例草案相关细则详加研究;5月3日,法案委员会完成条例草案审议工作;5月26日,条例草案在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审议的高质与高效于兹可见。
这项法案在立法会获得通过,离不开爱国爱港政团社团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踊跃支持。建制派立法会议员认为,经完善后的香港选举制度能有效解决过去困扰香港的政治乱象,防止反中乱港分子进入特区管治架构。同时,在新的选举制度下,选举委员会及立法会的组成更具广泛代表性,能全面均衡地反映社会各界利益,维护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确保立法会依法履职,提高特区管治效能,有利促成社会合力解决深层次问题,促进民生经济发展。
香港各界人士及团体3月11日即成立“撑全国人大决定 完善选举制度”连线,发起宣传解读、全港大签名等系列活动,获得逾238万名香港市民签名联署,支持全国人大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条例草案通过后,包括香港公务员总工会、香港中华总商会和香港广东社团总会等在内的社会各界均对此表示欢迎和支持。
“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不再是口号,而是我们看得见的事实。”全国青联副主席霍启刚说。
新的选举制度,更是一个新的开始。正如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所言,条例草案通过后,会为香港的政制带来重大发展,并可以确保在未来10个月,能够有序地进行三场对香港发展相当重要的选举。
“条例草案正本清源,为‘爱国者治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一国两制’的行稳致远,提供了稳固的法律保障。”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呼吁,全港市民团结一致,支持新的选举制度,选出爱国爱港的治港者,让港人安居乐业,并带领香港昂首阔步融入充满机遇的国家“十四五”规划和大湾区发展。